民营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范文篇1
关键词:人事档案法律关系所有权
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的所有权问题分析
1.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本人与人事档案形成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我国的法律关系中主要有三种,即调整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一般社会组织之间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公民与国家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公民与他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
从法律关系上说,除了行政法律关系以外,民事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各个对象都是基于在平等基础上的法律关系。人事档案是各种组织(包括党、政、军、群机关,企业、事业的党委等)在管理所属人员时形成的专门文件―――人事文件,且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的一种特殊的专门档案。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个人是“单位人”而不是“社会人”,在形成人事档案时,个人是无选择机会和选择条件的,只能被动地由相关单位建立起人事档案,而且个人也必须按照单位及上级部门的指令填写必要的书面内容和书面材料,这些资料被相关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整理后便成了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内容。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个人是属于所在“单位”的,个人与单位之间是“依附”和“被依附”关系,单位对个人的工资、待遇、升迁、生老病死等都有全面的管理职责,可以肯定地说个人与所在单位之间不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建立的人事档案和人事档案相关内容的确定是人事档案形成单位的一种“公务行为”,单位与个人之间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
从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而言,个人的人事档案是由各个社会组织按照国家规定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起来的,个人和人事档案形成单位之间是不平等的法律关系,人事档案形成单位与要求建立人事档案的国家之间也是不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各个人事档案的形成单位只是个人人事档案的形成者和保管者及人事档案流动中的接转者,人事档案的所有权必然属于国家。无论是人事档案本人还是人事档案的形成单位和保管单位都只是人事档案的必要关系者,却无对其的所有权。
2.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形成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是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赋予的
人事档案的形成者必须是国家认为必须建立人事档案的社会组织,例如党、政、军、群机关,以及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相对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而言建立人事档案是一种行政行为,而人事档案也是一种公务档案,毫无疑问这些部门都具备建立人事档案的资格。而那些企业、事业单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其人事、财务、计划权也都全部归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自然各个企业、事业单位也就具备了建立人事档案的法定资格。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规定必须建立人事档案的国家之间是一种不平等的法律关系,个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都是国家相关的档案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者和义务人,人事档案从产生到销毁都是一种“计划行为”,所有权肯定属于国家。
现有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的所有权问题分析
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已被打破,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完善和发展过程中,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模式不复存在,各种经济模式的企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人才流动的规模和速度越来越要求改变原有的人事档案制度,现有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的所有权及相关法律关系也一定会发生一些改变。
1.现有经济条件下建立人事档案时所内含的两个基本法律关系
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值得关注的是相关的档案法律、法规对建立人事档案的要求却没有多大改变,现有条件下必须建立人事档案的单位仍然是党、政、军、群系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一点没有改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些系统中除军事系统外,其余部门系统中已不同程度的推行了“聘用制”和“合同制”,相对以往的“终身制”而言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些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着两种基本的法律关系:①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人事劳动合关系。②个人、用人单位与要求建立人事档案的国家(上级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个人和用人单位在适用的档案法规关系中相对于国家而言依旧是义务人,用人单位仍旧必须依法建立人事档案,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种法律关系不能取代第二种法律关系。
2.现有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形成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国现有的档案法规对人事档案形成单位仍旧明确为党、政、军、群系统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这一方面,可以说这些人事档案的形成单位和保管单位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和计划经济时代一样,其建立人事档案的资格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都没有改变。
国家的相关档案法律对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人事档案的资格认定却无明确的规定,从严格意义上说,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不具备建立法律意义上的“人事档案”的主体,这些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了一些相关人事材料,但在真实性、法律凭证性、公正性方面较差。
另外一种情况下,考虑到人才流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国家还是鼓励这些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建立起相关的人事记录,在一些人才流动到必须建立人事档案的单位后,由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对于该人在这类企业的人事记录进行必要的鉴定后可以将一部分的材料纳入本人的人事档案,本着对本人和人事档案负责,由这些不具备建立人事档案法定资格的企业和单位转来的一些人事记录材料必须由具备建立人事档案法定资格的单位的人事部门仔细鉴定后再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从而维护人事档案的权威性和连贯性。
这样做的话,就是要充分考虑到人才流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既方便了人才的流动,也能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不论是国家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还是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会减少不必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3.现有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所有权的认定
现有的人才流动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一个成年人可能会从机关、高校直接跳到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一个社会自由人也可以从一个无业人员通过招聘考试成为国家公务员或大学教师,随着政策的放开,农民身份都可以考国家公务员,这种状态下我们怎么正确看待人事档案所有权呢?
(1)现有经济条件下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起来的人事档案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无论是一个人一生的人事档案(具体情况是指一个人一生只在一个组织内任职;或工作虽有调动,但仍在一个组织系统内),还是只在不同阶段建立起来的人事档案(包括就业前在学校里形成的,后来又在一定时期内到必须建立人事档案的单位工作时建立的),其所有权还是属于国家。
人事档案所有权这样认定还是按照建立人事档案的法律关系来确定的,个人、人事档案形成单位和规定必须建立人事档案的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一种平等法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形成单位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仍旧是义务人,必须履行建立人事档案的义务而没有选择机会。因此无论是一个人一生的一份人事档案,还是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形成的只有一定阶段的人事档案的所有权都归国家,而且最终这些人事档案都会由各个单位移交到国家的各级综合档案馆保存。
(2)现有经济条件下私营、民营、外资等企业的人事记录的建立与否由各个企业自主决定,其所建立的人事记录的所有权归各个建立人事记录的单位所有。在我国现有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企等单位由于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建立起人事档案。在这些单位中,个人、用人单位与国家之间无建立人事档案的必要法律关系,在这些单位中的个人、用人单位都不受国家的相关档案法规的约束,可自由做出选择,在这些单位中形成的人事记录由该单位长久保存并享有所有权。
这里笔者不再说是建立人事档案而是说是建立人事记录就是要考虑到人事档案的法定权威性,不能将我们法律认定的人事档案同这些人事记录等同视之。这样认定既能保证人事档案的所有权不再模糊,又明确了一些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对各自建立的人事记录的所有权。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些人事记录看作是它们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要记录,而且鼓励这些企业建立比较完备的人事记录,更好的为人才流动制度服务和作为人事档案的必要补充。当然我们也应该强调一下,虽然在这些企业中建立的人事记录的所有权归企业所有,但是考虑到人才的流动需要和国家对建立人事档案的要求,这些企业要在服从大局的情况下主动配合人事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当前围绕人事档案所有权问题必须采取的措施
我国现在社会各界普遍讨论人事档案所有权问题,实际上还是原有的人事档案制度给现在人们对于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保管带来了种种不便而引发的,笔者以为讨论人事档案所有权关系是必要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在关注人事档案所有权的问题的同时采取一些具体可行的措施,保证在现有经济条件下既能确保人事档案得以更好地建立和保管,又能使其更好的为现有的人才流动机制服务。为此笔者查阅了一些相关资料,认为应该采取以下3个措施:
1.国家必须加强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既然我们明确提出人事档案所有权为国家所有,那么国家就应该采取有力的措施建立和保管好这些人事档案,对于那些人事档案管理中出现的丢弃档案及人事档案流失状况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再次发生。
可以肯定地说现在出现的人事档案被丢弃、伪造、非法销毁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是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人事档案部门对人事档案的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的宣传力度太小。这种状况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档案管理部门宣传力度不够,主要还是现在的人事档案是被各个不同部门管理的,虽然档案部门是这项业务的主管部门,但是却无法实现对全部人事档案的实体管理权,也可以说是现有的人事档案的部门和条块分割管理制度造成了人事档案被丢弃、伪造、非法销毁的状况。
第二是人事档案所有权在很多部门和一般社会人员的意识中被错误的认为是属于单位或是个人的。存在这种观点就是这些单位和个人都认为人事档案是在本单位或个人参与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因此出现了不论是人事档案的形成单位还是保管单位都认为本单位的人事档案就是本单位,可以借此对本单位的个人的人事档案进行扣押或借此索取个人的提档费用;另外就出现了个人的人事档案在没有及时有效地被档案部门接收保管时被个人私自保管。这些情况相对于国家的档案法规而言都是违法的,必须花大力气整治,加强人事档案的所有权的宣传力度和改善对各个单位的人事档案的保管条件,明确在各个单位中个人、单位同国家在建立人事档案活动中的相对法律关系。
对于国家来说,除重点建立和管好党、政、军机关的干部档案,国家公务员档案,特别是各级领导人员的干部档案外,要加强对国家各级综合档案馆的投入,扩大馆舍、加强设备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将一些破产重组的国有企业人员和其他一些保管条件差的单位的人事档案尽快集中到国家各级综合档案馆中,对一些相对重要的人事档案要提高保管水平。
2.建立各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依托这种机构推进人事档案信息的网络化建设
现有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往往不是一个人一生完整的记录,可能就是一人一生有多份的人事档案,为了保证这些人事档案的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地被新的用人单位所利用及方便国家的全面管理,必须建立各级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建立全国的人事档案信息库,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人事档案信息的标准化和网络化,为相关人员分配个人的人事档案帐号,便于个人的人事流动和用人单位掌握准确的个人信息及个人信用档案的信息采集工作。
3.国家出资扶持和积极推动建立一些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个人信用资信服务公司,在全社会大力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既然人事档案在一部分人群中只具有阶段性,甚至说很多人以后难以具有人事档案,再加上私营、民营及外资企业出于管理成本的考虑也不大可能建立复杂细致的人事档案。个人信用资信服务公司完全可以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将其一些由不具备建立人事档案的单位所形成的个人人事记录材料中抽取相关的信息为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服务,既满足了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个人诚信的评定,也可以促进个人为获得良好的社会诚信记录和更好的工作职位而努力工作。
民营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范文篇2
论文摘要:在分析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对策:一是开展心理引导,激发建档热情。二是勇于开拓创新,实现多元服务。三是坚持依法治档,注重监管方式。四是拓展管理范围,推行多元模式。
1正确认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
从笔者所在的福建省晋江市了解的情况和河南开封市非公有制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调查结果来分析,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大致可归结为两点。
1.1我国民企档案工作处于自发的状态,部分企业已有相当的发展水平。据笔者对福建省晋江市的恒安纸业集团、亲亲食品集团、七匹狼集团、凤竹集团、福马食品集团等10余家民营企业的调查中发现,这些企业均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档案工作,特别是凤竹、七匹狼和恒安三家集团公司的档案工作虽然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但其工作都已达到相当的水平,恒安集团公司因已在香港上市,注重汲取和采用国外的管理模式,凤竹集团公司在国内上市,许多档案业务在借鉴国企的管理模式上有所创新发展,其档案管理已通过国家二级标准的验收。七匹狼集团则采用与国企截然不同的分散式管理模式。而据河南开封市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调查的82家企业中,已开展档案工作的68家,占被调查企业的83%;尚未开展档案工作的10家,仅占被调查企业的12%;未说明是否开展档案工作的4家,占被调查企业的5%。库房、档案专用设备的设置情况也较好,在调查的企业中,明确有档案库房的占90%,未说明库房情况的只占10%。这些企业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别为加工业、制造业、流通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及其他行业。这说明当前民营企业对于开展档案工作已有相当的自觉性和发展水平。
1.2民营企业的整体档案管理呈橄榄形状,水平不均衡。一般而言,规模大的企业好于规模小的企业,明星企业好于一般企业,创立时间长的企业好于创立时间短的企业,效益好的企业好于效益差的企业。从开封市调查中可以发现,随着企业资产的增加,企业规模的扩展,已开展档案工作企业的比例数量也随之上升,显示企业规模与企业资产情况对档案工作有非常直接与重要的影响,同时,调查结果也表明未开展档案工作的企业比例很少,仅占12%,加上未说明开展档案工作的企业也仅有20%,而档案管理已达到较高水平的示范企业也是少数,所以,从总体上看,民营企业整体的档案管理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状,水平不均衡。我们业界一些学者将当前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状况,分为四个类型。一是“重视型”。档案工作被企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专门的宽敞的库房和档案人员办公室,档案阅览室;有专职档案人员,管理设施设备齐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归档及时,保管科学、利用见效。其中,少数企业的档案管理甚至通过了部级标准的验收。二是“上进型”。企业主有一定的档案意识,配备了档案兼职人员,设置了档案室,也开展了一定的档案工作,但档案人员素质不高,兼职过多,档案工作未能有效地全面开展起来,档案的效益也未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三是“随意型”。企业主的档案意识还不够强,对档案工作的关注还不到位,急需用时强调要管一管,平时对档案持可有可无的态度,无专门的档案室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只是办公室、行政部或相关部门的一个末位的工作。工作随意性较大。四是“不管型”。企业主没有档案意识,企业一些重要证件、核心文件零散地放在企业主或部门负责人手里,档案管理处于“三不管”和“五无”的状态,即“档案部门不管、工商部门不管、企业主自己不管;无机构、无人员、无库房、无设备、无经费”这种类型在小型企业中比较多见。
从我国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出现的这两种状况中可以看出,以往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民企档案工作总体上处于一种无序的,混乱的状态的看法是片面的,是认识上的一处误区。福建省晋江市和河南省开封市这一南一北的情况颇具代表性。从调查分析中,我们可窥见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国际市场的博奕中,已逐步成熟起来,企业主的档案意识被不断唤醒,特别是一些规模企业,明星企业的老总们,对档案已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福建凤竹集团公司年产值5亿多元,利税9400多万元,是全国同行业的明星企业,该公司陈澄清董事长认为档案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文化的竞争,而档案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基础,企业文化提升取决于企业档案作用的充分发挥。所以,他除亲自带队到晋江、泉州市档案局争取业务上的支持外,并经常过问和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问题,公司早在1991年档案管理就通过省级先进标准的验收,2001年通过了企业档案目标管理“国家二级”评审。目前,有2名专职档案人员,并形成一个严密有序的档案管理网络,有1个综合档案室和4个档案分室,档案在公司上市和经营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凤竹公司并非只是我国民营档案管理的一叶“诺亚方舟”。很多规模~,Ak的企业主已经具有相当的档案意识,在实践中认识到档案是企业极为重要的核心资源,并已经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但没能得到及时的指导。其水平有很大的局限性。忽视档案工作的大多数为小型企业的企业主,对企业开展档案工作的心态复杂,认为档案室工作增加小企业的负担,怕在外部人员的指导下泄露商业秘密,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在认识上把建档工作与企业利益对立起来,这其中与档案部门的宣传与服务的缺失不无关系。所以,客观地、全面地认识当前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将有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2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的对策
2.1开展心理引导,激发建档热情。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企业主的档案意识是决定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能否开展的关键所在。所以,要树立企业的档案观,必须进行积极的心理引导。一是管理意识引导。大量事实说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是没有很好的管理。民营经济要想在“二次创业”中得到发展,就必须尽快实现从无管理的经营向现代化管理的经营方式的转变。对此,企业主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新形势下民营经济只有加强管理,企业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足。民营企业的档案意识也只有植根于宏观管理观念的土壤,才可能生长发育。因为档案管理本身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而档案又为企业的各项管理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忽视档案工作,民营经济的管理便成了无本之木,所以,企业主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忽视企业的档案工作呢?二是逆向思维引导。我们很多时候无法正确估计出档案到底为企业产生了多大的直接效益,但却能从反面告诉企业主,滞后的档案工作必定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所谓“短板”是指决定整体效益的关键制约因素,没有完善的档案管理,民营经济的发展就会留下致命的管理漏洞,滞后的档案工作就会成为制约企业整体效益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民营企业在决策上的特点使它在投入和自身建设中具有排他心理,因而档案部门不能一味地急于去作正面的宣传灌输,有时可以从侧面、甚至反面逆向思维的角度来激发民营企业的建档热情。
民营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范文篇3
关键词:民营企业;档案;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了大量档案信息资源,真实地记录了企业诞生、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实施民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对记载民营企业历史的真实情况,维护企业历史的真实面目,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有不少民营企业在实施职工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制的民营企业职工档案有建档基础,职工档案管理比较规范,但职工身份转变后应形成的职工履历表、劳动合同等内容就没有在职工档案中体现。职工档案中体现不出职工的真实身份和实际情况,更有甚者,个别职工从参加工作到退休时,个人档案中只填有一份刚参加工作时的职工履历表,在档案中查不到个人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变化,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就目前情况来看,个体、私营、民营企业较多,而这些企业又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吸纳了大量的从业人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企业大部分没有为企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等,更谈不上建立职工档案了;其次是临时工、季节性工、外来工、进城农民工,企业更没有为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档案的理念,致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从民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来看,档案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企业职工档案记载的姓名与户口簿、身份证姓名有差别;出生日期记载有差异,部分企业职工档案材料记载出生日期有几个不同的年、月;工种记载上的差异,档案没有详细记录职工工种,有的工人进入企业以后,变换了几个工作岗位,从事了几个不同的工种,但在档案上没有详细记录,档案记载工种不够准确。
(三)职工档案有涂改现象。个别企业在档案管理上不严格,对档案原始资料随意进行涂写、修改;由于涉及职工个人利益,个别企业劳资人员为职工个人涂改档案资料,更改年龄,更改工种。企业在整理职工档案时,未能按时间或记载顺序装订档案资料,有个别企业对职工的档案资料根本不整理、不装订。
(四)企业职工档案资料不够完善。个别企业在招用职工时,没有立即为其建立档案,故没有招工表等资料;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职工档案,但没有把职工的定级表、劳动技能鉴定表等装入档案,以至有关资料遗漏遗失;还有个别企业改制后,没有及时让职工填写履历表,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辞退的职工也没有终止或解除合同,致使档案中没有改制后的职工履历表,没有《劳动合同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档案资料欠缺。
(五)个别企业对职工档案管理不重视,管理混乱。很多民营企业没有专门的档案柜等设备设施,也没有管理制度,以至造成职工档案遗漏遗失。
二、强化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对策
(一)树立三个意识,强化档案管理
1、树立档案法制意识,充分认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从法律角度看,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具有社会性,并不是“私人行为”,也不是可有可无的,是社会公用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是受档案法律、法规保护和约束的。因此,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下,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应走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之路。民营企业要强化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提高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企业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将档案管理创新纳入工作日程,给予档案工作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加大资金投入,配备专人管理,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要把做好档案工作与企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建档促使企业提高内在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起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档案管理机制;要严格遵守《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将法律制约与企业自觉管理有机结合,加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约束力,规范企业档案行为,提高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树立档案利用意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竞争的需要。民营企业应强化档案利用意识,突出利用原则,加强利用工作,赢得利用成效,在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竞争中实现档案工作的价值。一方面要强化业务建设,为提供利用奠定基础。只有科学、规范的档案工作,才能为企业各项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民营企业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应该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归档范围、立卷标准、分类编目、上架排列、检索利用等工作的科学规范;另一方面要克服短视思维,对档案工作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正确认识,从长远的、科学的、发展的角度谋划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针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竞争的需要,有的放矢地开展档案利用服务,推进档案工作向企业一线靠拢,使民营企业管理者能实实在在地看到档案带来的效益。
3、树立档案效益意识,使档案管理切合企业生产实际。民营企业在创新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效益原则,立足企业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多倾听业内专家对档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企业建档的有利因素,总结经验,寻找规律,确定企业档案管理创新的方略,使档案工作更切合民营企业实际。以收集归档为例,民营企业应将经济合同、产品开发、经营销售、债权债务、资金周转、成本核算、基本建设、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往来客户等内容作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重点,以此为基础将其按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设备仪器、基建、会计、人事等类进行分类。民营企业可根据上述八个方面的类别对各种文件材料按要求进行科学分类整理、统一管理本企业各个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由于档案管理受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影响,因此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强化档案管理创新,确定了以商贸经营,房地产开发,农产品种植管理,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制度、财务、人事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归档范围。
(二)“三管齐下”,强化档案管理
1、广泛宣传,突破认识关。要使民营企业的老板和企业管理者把职工档案的管理提高到建设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从而把职工档案管理纳入企业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把职工档案管理纳入重要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摆上自己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使员工本人认识到完善自己的档案建设不但是一时谋职的需要,同时也是提升个人价值、经营人生和谋取长期利益的保障;要使公司专业档案工作人员系统参与职工档案管理过程,形成职工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制度规范,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档案行政部门、政府人事劳动主管部门、人才中心等中介机构、企业人力资源和档案管理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宣传引导、大力呼吁和热情关注。
2、整章建制,攻克流程关。要把认识转化为实践,需要通过组织以制度、机制、流程等方式来固化。民营企业由于行业特点、规模大小、历史长短、员工构成以及经营者素质等的不同,内部管理的差异非常大。因此,应从规范职工档案管理的总目标出发,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起一个比较系统的管理制度。重点是:①职工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度;②职工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③职工档案收集、整理、定期检查的规定;④职工档案保管、调阅的规定;⑤职工档案调转的基本流程。通过这些制度、机制和流程的建设,使企业内部的职工档案管理得以固化为一个系统有效的闭环,而不是一件零敲碎打的杂务或临时应景的形象工程。
3、分工负责,把好进出关。首先,要做好人力资源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员工本人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职工档案归口综合档案室;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职工档案的建立、更新、转递等工作;档案室负责职工档案的保管,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归还等手续;员工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归档,保持档案的完整齐全。其次,要抓好职工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一是要把职工个人档案的“归档范围”明文化,使职工的履历、招收录用、考核培训、政治面貌、奖惩记录、工资、福利、保险、离职情况(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人事异动等重要的个人材料不致遗漏;二是要把好“入口”,坚持“人来档到”;三是要及时补充,使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种材料能及时归档;四是要定期整理和规范,以逐步实现职工档案的信息化(如建立职工档案数据库),同时做好补救、补建(特别是对未按常规手续进入企业的高管人员)工作,提高职工档案的使用价值。再次,要搞好衔接,把好转递关。对于档案调入,人事关系在“人才中心”的,试用期满即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保管;对于档案转出,要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严格的转出手续和转接反馈手续,严防丢失。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主要参考文献:
[1]李爽,朱静.民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史志,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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